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各化妆品生产企业:为推动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查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二、自查对象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含牙膏企业),三、自查重点(一)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条款,自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并保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二)各化妆品生产企业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企业进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gz.gov.cn/index.html),(三)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和指导辖内化妆品生产企业按时优质完成体系自查报送任务,附件:1.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生产企业通过监管平台上报企业体系自查记录操作指引.wps2.化妆品生产企业体系自查企业端操作视频.mp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