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安居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和《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琼府办〔2025〕5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澄迈县安居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尽快贯彻落实《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琼府办〔2025〕55号),加快推进本县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尽早惠及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经研究,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14日,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于2026年6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住房建设管理岗,联系方式:1.电子邮箱:cmxfgjzjg@126.com2.联系电话:0898-676131883.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南路145号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住房建设管理岗,邮编:571900,附件:澄迈县安居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