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支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5〕4号)要求,兑现2025年度支持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主体及要求(一)申报对象本通知所称书店为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申报“支持书店发挥社会服务功能”项目的书店应在2025年1月1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025年度正常营业1年,申请“支持新设立书店”项目的书店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支持书店长期坚守特色发展”项目的书店须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截至2026年1月1日书店经营时间满5年,(二)申报要求书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二、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6月1日,审核支持书店、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审核通过的支持书店、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附件:申报指南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5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