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为深入推进本溪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完善绿色制造梯度培育体系,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资源〔2024〕11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企业申请、县区推荐、第三方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绿色制造单位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指导企业加快绿色制造能力建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督促相关单位持续保持先进性,在对绿色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过程中,如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要及时上报我局,经我局核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