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于2026年4月28日15时在区机构大楼162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福田区长者助餐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会基本情况(一)听证准备工作2026年3月20日,吴航深圳市福田区老龄工作办公室业务骨干本次听证会应到14人,听证陈述人对《福田区长者助餐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总陈述,二、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一)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福田区长者助餐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比较全面,(二)部分听证参加人建议把“助餐补贴对象每人每单餐品消费金额不低于10元的,(四)部分听证参加人建议把第八条“负责对长者助餐服务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六)部分听证参加人建议第三十一条明确需要办理健康证人员的范围,”三、听证意见处理情况(一)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第(二)点予以采纳,我局将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就餐补贴标准修改为:(一)第一类助餐补贴对象每餐补贴数额以实际消费为准且不超过15元,(二)第二类助餐补贴对象每餐实际消费金额不超过10元的,(二)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第(三)点予以采纳,(三)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第(四)点予以采纳,(四)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第(五)点予以采纳,(五)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第(六)点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