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委会已于2025年7月15日印发《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阳滨(高)管函〔2025〕43号)(以下简称“《发包办法》”),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实际,我局牵头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及相关单位新修订了《发包办法》,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发包办法》进行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662-3823626,附件:《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2026.5.7.docx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