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发〔2025〕81号)相关规定,兹有双河镇朱诗明、杨学藻等13名同志向我局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朱诗明等13名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13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附件:旬阳市2026年第一期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受理电话:0915-7220368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