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融合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融合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第二章申报事项第四条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融合发展,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山东省元宇宙创新“名品”应用“名景”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申报通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提出审核和推荐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级认定的企业名单和相关资金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函告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发布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和材料审核,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政策申报材料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