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做好见习期满未留用人员的后续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见习单位期满前两个月开展,经考评合格后直接续签下一年见习协议开展见习活动,对未能开展见习活动的单位及时解除见习协议,建立见习青年基础台账,(二)负责见习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经见习单位同意后,见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连续1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四)见习期满结束,第二十三条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一)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的,(二)未按照见习协议提供见习岗位或见习条件的,期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见习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