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培训成效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基本账户,(二)创业培训补贴的申请和拨付流程(1)培训前由人社部门和认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培训内容、培训人群、培训标准、培训结果、培训费用、就业推荐、责任追究、协议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等双方责任,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培训成效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基本账户,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按年度事后结算的办法,企业或培训机构在年度培训任务和考核鉴定(认定)完成后,向人社部门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基本账户,(五)劳动预备制培训的补贴申请和拨付流程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补贴申请表、培训备案材料、培训结果佐证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代垫的不需提供)等,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的基本账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2)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有关单位或企业应会同培训机构,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信息录入广西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3)贫困家庭成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优先使用职业培训券,无社会保障卡的贫困家庭成员培训费用可由培训机构垫支,培训补贴直接拨付给垫支机构,2.建立职业培训日常检查制度对职业培训过程和技能鉴定过程的日常监督管理主要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人社部门对每期培训班的实地检查或视频抽查不少于2次,负责检查的人员应认真填写《职业培训督查情况表》,培训机构应对培训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规范完整,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四、补贴类职业培训的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评价实行培考分离,因评价项目在我市仅有本机构开展评价的,或其他机构因其他原因不承接的,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后,可由本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其他机构指除本机构外,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我市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其他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培训机构不得分解转包培训任务,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2.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完善培训和鉴定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制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布补贴政策、申领办法、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鉴定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和鉴定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