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部门:《吴忠市利通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是指使用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政府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重大项目:由区本级审批部门审批的总投资规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按最终审定后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审批,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由区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前,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前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五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第三十一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