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6〕2号)有关规定,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近期组织专家组对55个首次申请验收的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进行了验收,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验收意见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及验收意见有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办理:一、验收意见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二次绩效验收评价材料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包括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理由、同意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复函文件、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改进或补充材料、首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及专家组绩效验收评价意见等,我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提出的异议内容进行验收,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函和二次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二、除提出二次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科技厅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联系电话:1.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5375157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65300226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现代农业)653002212.省科技厅审计与监督处电话:65338292附件: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意见清单2.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清单3.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清单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5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