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资字〔2022〕12号)和《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请、各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审核、实地核查等环节,形成资金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92332监督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附件:2025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分配计划表中山市商务局2026年5月9日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分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