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文件精神,福建省罗源县丰收有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6年4月在罗源县飞竹镇丰余村建设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设施大棚,经福建省罗源县丰收有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罗源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4月24日组织罗源县农业农村局、飞竹镇政府共4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现场逐棚测量、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补贴建设标准,形成如下验收意见:1、建设地点:罗源县飞竹镇丰余村2、测量方法:皮尺丈量3、测量面积:10.704亩4、主要配套设施:配套自动开天窗调温系统、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5、补贴类型与补贴标准:补贴类型符合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大棚补贴建设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2.8万元,6、补贴资金:补贴资金29.9712万元,逐棚测量,验收结果确定该大棚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大棚补贴建设标准要求,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8日-14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监督电话:0591-26831778罗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