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业协会、产业园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26〕375号)要求,现就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面向有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能力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维权援助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征集规则研究类和实务服务类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二)具有较好的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能够有效链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及境内外法律服务资源,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分为规则研究类平台和实务服务类平台,构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参与实践的工作机制,四、工作安排(一)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和地市级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建设对于提升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培育专业人才、护航产业出海的重要意义,各主管部门、地市级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产业特点和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申报单位要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和属地知识产权局,附件:1.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情况表2.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实践平台汇总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26年5月7日(联系人:吴思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