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2026年4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第二条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按比例分担,对2025-2027年(以下称为奖补标的年度)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有增量的科技型企业,且在奖补标的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按照奖补标的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较上年度增量的6%给予企业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在上述奖补比例基础上对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叠加奖补,加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宣导,收集和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在奖补标的年度及上年度的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各地科技、财政部门通过福建省“金服云”平台将辖区企业研发奖补情况汇总表汇聚给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综合各地企业研发奖补情况汇总表以及福建省税务局按照本条第(二)款提供的企业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据,形成奖补标的年度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方案,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方案分别兑现拨付奖补资金,财政、科技等部门和获得奖补企业应加强奖补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禁企业虚假变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