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安排,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第六批能源领域相关项目的征集和初审工作,形成了拟向国家能源局推荐的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相关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请通过来信(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有关问题,附件: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荐名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4月3日(联系人:能源处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