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就朝阳区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朝阳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1.电子版材料清单和要求(现场拷贝或现场传输提交)①《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系统生成的PDF文件)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由系统生成后打印盖章签字的原件扫描成PDF文件)2.书面材料清单和要求①申报材料参照《朝阳区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4)准备,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五、其他事项(一)中介机构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咨询电话:58693105、58693106、58693107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3.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4.朝阳区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5.朝阳区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