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294号)和《关于创新推进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5〕125号)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现将贷款贴息公示如下: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初审、第三方审核的工作流程,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的3个项目和台安鑫牧原家禽养殖厂申报的1个项目符合贷款贴息政策标准,我局依据第三方审核机构提供的专项审核报告,制定了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分别对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的3个项目和台安鑫牧原家禽养殖厂申报的1个项目贷款予以贴息,现将贴息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人:燕伟山联系电话:2288096附件:鞍山市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和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