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申报条件(一)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简介表》及申报人照片(一寸)一并报送,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一)审核要求,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人请到单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10日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