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财政局2026年3月30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第二条(资金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第四条(部门职责)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支持方向)专项资金聚焦科技创新全链条关键环节,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项目、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等给予科技创新券创业券支持,支持协同创新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科创项目,对专项资金立项项目进行配套支持,第十条(资金拨付)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审核和评审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位,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管理监督)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绩效评估)区科经委、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第十五条(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结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