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移送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线索的函》的有关要求,珠海市财政局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拟于2026年5月派出检查组对珠海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珠海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二、检查内容珠海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泗水益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8年1月-2020年10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珠海华天2021-S00010号),三、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检查对象和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佳苧,2523227,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