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茂南区科工商务局茂南区财政局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茂南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茂南区科工商务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经企业提交验收材料、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局党组会审议、市级验收复核通过、征求部门意见和查重等程序,现将茂南区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奖补项目(第一批)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5月4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向茂南区科工商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茂南区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奖补项目(第一批)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