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一、“先投后股”模式“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支持资金,当被投企业达到转股条件时,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分为“先投”阶段(科技项目期,一般不超过2年)和“后股”阶段(持股与退出期,其中后2年为股权退出期)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先投后股”项目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重点支持主要经营活动在本省的种子期、初创期或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二)企业(项目)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六)同一企业(项目)负责人仅允许申报一个“先投后股”项目,已获得省“先投后股”支持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重复申请,三、支持标准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申报企业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筹集项目配套资金,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史钦光联系电话:0351-4223750(二)报送地址太原市人民政府主楼701室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