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207镜岭镇部分路段施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发布时间:2026-04-2915:56访问次数:23信息来源:指挥中心因大岙安置房场外电力配套工程管道埋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S207镜岭镇部分路段在施工期间施行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施工路段及时间:(一)施工路段:S207(K231+450-K231+535)左侧硬路肩及左侧路基外侧村道(二)施工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30日,二、具体措施:(附施工路段平面示意图)施工涉S207K231+450-K231+535路段左侧硬路肩封闭2.5m宽度进行施工作业,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及行人利用剩余车道通行,村道路口处留3.0m宽度供进出车辆交替通行,三、请过往车辆自觉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施工期间给市民和过往车辆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新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