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十四五”期间节能工作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省级)〉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2〕424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县(区)意见后,决定对我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市级)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至2021年6月14日(星期二),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委联系,联系电话:0831-2339577,联系人:周微,附件:宜宾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市级)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10日附件下载:1.附件:宜宾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