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拥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单位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等,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二)成员单位条件企业成员: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成员:应拥有与创新联合体攻关方向匹配的优势学科团队(如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联合产业链内企业、其他创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遴选具备相应技术基础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重点核查牵头单位研发实力、成员单位合作基础、攻关方向与地方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三)论证认定(1-2个月)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不少于7人,(二)平台与资源支持1.支持创新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建设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估变更对创新联合体运行的影响,(二)绩效评估1.省科技厅会同相关单位每3年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创新联合体开展综合绩效评估,3年不得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创新联合体等,2.创新联合体牵头和成员单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3年不得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创新联合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