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造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请各市(州)工信部门组织本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通过工信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4月15日前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二、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评价为落实分类施策、梯度培育的要求,(一)智能工厂评价项目1.申报范围,并符合《甘肃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规定的先进级智能工厂、基础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评价条件的企业,申报先进级、基础级智能工厂须已完成建设,以基础级智能工厂为建设目标、在建的包含生产类改造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主体对照《甘肃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标准,申报材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智能化改造项目》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甘肃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评价,三、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一)申报主体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卓越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9)基础要求,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2)编制申报书,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总结各市(州)工信部门全面总结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国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8929257/19993180577岳明英省工信院装备研究所5102157/18993065168附件:1.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汇总表2.甘肃省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书3.甘肃省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4.甘肃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5.先进级、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内容具体要求6.甘肃省智能工厂评价推荐表7.基础级智能工厂在建项目汇总表8.主管部门承诺书9.卓越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10.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范围1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1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1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14.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31日(扫码查看附件)文件下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