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我镇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经购房人自主申报及相关部门审核查验,现将符合申领条件(即在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镇新建商品住房、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的购房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二、异议受理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享有购房补贴资格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须提交签署真实姓名的书面异议材料,三、其他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资金拨付流程,分批次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取消其补贴资格,联系电话:0769-87507768附件:购房补贴发放公示名单.xlsx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