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华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栋览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及山西食为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的公示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通知》(并人社函〔2020〕52号)及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5号)文件规定,对北京市华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栋览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及山西食为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就业见习资料审核,经研究,三家单位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分管领导:赵志峰股室联系人:杨慧联系电话:8285793附件:关于北京市华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栋览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及山西食为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关于北京市华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栋览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及山西食为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意见.pdf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