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部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工信规〔2023〕4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工作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2),(二)省级认定和国家级推荐工作1.对今年新申请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择优推荐申报2026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二、复核工作(一)省级集群复核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均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直接申报2026年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集群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4),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见附件4),(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于5月初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以及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双面胶装,附件:1.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名单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3.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4.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5.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6.申报佐证材料清单7.xx市(县)潜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情况大纲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