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乡村振兴推进服务中心、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出借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出借与投资问题认定与处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以上两文件将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行文,相关单位请于4月2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政改科,联系人:魏斌联系电话:0794-8250516附件:1.附件1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出借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2.附件2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出借与投资问题认定与处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