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本府组织编制了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海区西樵镇辖区内,用于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拟征收土地现状为:农用地0.0866公顷(其中林地0.0016公顷,四、补偿方式和标准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详见《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土地和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6月23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西樵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6号,请于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西樵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6号(联系人:潘先生,(四)实施单位:征收工作指定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协议,未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向西樵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6号,附件1.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征地红线图.pdf附件2.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土地现状调查表.xlsx附件3.西樵镇西江经济带(西樵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土地和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