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园区办: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潮州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潮工信函〔2026〕18号)要求,为推动我县工业绿色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4号)《潮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潮工信函〔2026〕17号)及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自愿开展创建工作,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二、企业评价申报,本年度绿色工厂创建,重点行业企业按对应行业要求开展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依据通则进行自评(参考附件2),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编制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3),完成管理平台填报后,三、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企业申报材料(总体报告纸质版四份、汇总表一份)盖章,于5月15日前报送县工信局(联系电话:8860593)以便汇总上报,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潮州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附件2重点行业.docx附件3.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模板).doc附件4:xx县区2026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意见汇总表.xlsx附件5.指标计算方法及参考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