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绿发函〔2026〕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高工业企业节水效能,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在全省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要求,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企业情况要进行实地调查和信用核查(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复审,评定出拟认定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官方网站等对拟认定水效“领跑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二、工作要求各市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材料、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531-51782680省水利厅0531-51767172省发展改革委0531-51783028省市场监管局0531-51792366附件:1.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