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6〕201号),现就奉贤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报(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2026年4月20日至5月8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属地,(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6年4月20日至5月8日,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注:2023年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今年第二批进行复核,二、动态管理(一)企业资质复核1、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执行,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二)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更新企业信息,(三)发展动态报送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情况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