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2024〕870号),现将2025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5个项目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3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编:230051联系电话:0551-63356981/63356165/63356140附件: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拟兑现名单.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浏览器插件,或下载本PDF文档[鼠标右键点击此处“链接另存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