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介绍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产生办法以及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职责等,主要介绍直投基金和参股子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等,附件:沙市区区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沙市区区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为统一和规范我区国有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结合我区国有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实际情况,二、基金运作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沙市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4.负责直接投资项目或子基金项目的投后管理、风险监控及退出执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基金备案、投后管理、运营报告等,按照《沙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投资事项管理程序执行,沙市产业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其他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机构等合作设立子基金,1.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决策流程参照直接投资决策程序,子基金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4.参股子基金依据章程或投资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四、退出机制直投项目或参股子基金进入退出期或满足约定退出条件时,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可以适用尽职免责容错机制:1.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