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我省启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以来,已先后评审公布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部分项目原保护单位因职能调整、机构整合等原因发生变更,全面提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质效,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了第一至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寄、当面提交等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书面异议材料(信函反馈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当面提交以实际送达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8号湖北省旅游大厦邮政编码:430071联系电话:027-87713186电子邮箱:36994864@qq.com联系人:殷俊附件:湖北省第一至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docx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4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