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2号),现将2022年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官渡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及技术推广,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三)团队应以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单位、行业创新研发平台等之一为依托开展学术和技术研发,(四)团队依托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团队领衔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应当是申报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团队的领衔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二)团队的领衔人必须在近3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过区级科技或科研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团队核心成员2名及以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二)依托单位已有培养期内科技创新团队同类专业同类研究方向的,五、申报材料(一)《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二)附件材料1.《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要求的证明材料,六、申报方式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评选采取统一网络申报,(二)申报评选事项详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2号),附件:1.《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2.《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经费预算书》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代章)2022年6月9日附件:1.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经费预算书附件: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