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工作部署,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4〕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对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二、申报流程(一)企业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网上申报,于2026年5月9日前递交正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至申报企业所在区(功能区)商务部门,(二)所在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填报《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于2026年5月13日前盖章报送市商务局汇总,三、工作要求(一)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二)各区(功能区)商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严格做好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把关工作,(三)各区(功能区)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好获奖企业的跟踪管理台账,附件:1.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明细表2.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珠海市商务局2026年4月17日(市商务局业务联系人电话:2159822,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系统咨询电话:2602052、260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