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巩固拓展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工程”若干激励措施》,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14日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激励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乡镇结对帮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申请时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结对帮扶协议书,单个项目帮扶金额每1万元给予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分加0.3分,需提供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或成果完成证明),需提供项目施工许可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或成果完成证明)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造价审核报告,且不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需提供项目开工证明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或成果完成证明)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造价审核报告,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3.企业需在完工证明(或成果完成证明)出具3个月内申请诚信加分,三、打造“百千万工程”项目范例(一)镇街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市“百千万工程”城乡建设专班,每个推荐项目给予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分加20分(无需企业申请),每个项目给予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分加50分(无需企业申请),(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建通〔2024〕1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