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及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6〕201号)要求,现开展青浦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二、申报方式(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申报(复核)对象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2.申报(复核)时间企业于4月20日至5月8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于5月19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表递交至: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申报(复核)对象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2.申报(复核)时间企业于4月20日至5月8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于5月19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企业申报表递交至: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三、动态管理(一)企业资质复核1.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执行,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二)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更新企业信息,(三)发展动态报送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6年4月16日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第二批)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