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韶府〔2018〕23号)和《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就停止受理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申报受理时间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截至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二、补贴申报受理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需按照《关于全年开展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年开展2021年丹霞英才申报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补贴申报要求,于补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做好补贴申报组织实施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附件: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