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相关奖补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202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一)奖励对象2025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二)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为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奖励30万元,(二)奖励标准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的单位奖励20万元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一等奖的单位奖励10万元,三、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相关奖补资金(一)奖励通过“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的交易1.支持对象和条件(1)2025年度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单个科技成果最高奖励100万元,(二)奖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设立股份制科技型企业1.奖励对象2025年度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在省内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三)奖励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1.奖励对象(1)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及围绕技术转移进行二次开发与技术熟化等促成科技成果与技术在我省转移转化的各类中介服务活动(不包括单纯提供信息、法律、金融咨询等中介服务),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2.奖励条件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2)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交易给省内企业的,(3)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转化科技成果,奖励中介服务机构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