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函》(吉市监标准函字〔2025〕81号)要求,按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内容,省厅组织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59项地方标准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起草单位提出的意见,拟废止《汽车小修竣工技术条件》等22项,现予以公示(拟废止标准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电话:0431-85097882邮箱:386408111@qq.com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6年4月16日初审:包红明复审:王晓兵终审:宋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