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珠府办函〔2023〕100号)与《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已对辖区内两家示范性工匠学院开展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3613005附件: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中期评估结果(公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6年4月15日附件:1.附件:示范性工匠学院建设中期评估结果(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