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设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63号)文件精神,2025-202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规范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培育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草拟了《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培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6年4月26日之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来邮来件敬请注明“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培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邮箱地址:hcsjwjgk@163.com附件: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培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培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