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科技局兑现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免申即享)7.安排1200万元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标准起草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核情况确定),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