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金经信数经〔2025〕41号)、《关于加强金华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第十二批金华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金华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第十二批(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金华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联系(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金华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程鸿武,电话:0579-82467083,邮箱:504666501@qq.com,附件:金华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第十二批(二)拟补助资金.docx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3日顶部打印关闭。